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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2

责任编辑:pdy 发布日期:2020-11-20 14:50:52 来源:求学问校网

【摘要】国家开放大学的习题每年都有不少,考生每年都要做满题目且及格才可。小编这里整理了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2,考生们都可以参考练习的。( )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萨维尼的法...

国家开放大学的习题每年都有不少,考生每年都要做满题目且及格才可。小编这里整理了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2,考生们都可以参考练习的。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2


( )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 )。: 允许反致、允许转致; 排除反致、允许转致; 允许反致、排除转致; 排除反致、排除转致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 )继承制度。: 同一制; 共同制; 分割制; 区别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 行为地法; 船旗国法; 船舶所在地法; 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

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 )。: 遗产所在地法; 合并制; 同一制; 分割制

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应( )。: 无国籍; 具有双重国籍; 具有父之国籍; 具有母之国籍

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 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 一般认许制; 相互认许制; 分别认许制; 特别认许制

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 )。: 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 )。: 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被扶养人的属人法; 扶养人的属人法

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 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 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 )。: 最密切联系说; 刑法性法令说; 法律关系本座说; 管理中心说

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 资本控制说; 法人住所地说; 法人国籍说; 登记地说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 具有中国国籍; 具有日本国籍; 具有美国国籍; 不具有国籍

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 中国法律; 日本法律; 美国法律; 菲律宾法律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 区别制; 分割制; 单一制; 联合财产制

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 收养人属人法; 收养成立地法; 法院地法; 被收养人属人法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 萨维尼; 库克; 巴托鲁斯; 戴西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 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 船舶所在地法; 船旗国法; 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我国将( )作为法人属人法。: 法人住所地; 法人主营业地; 法人登记地; 法人登记地、法人主营业地

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 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 归国家所有; 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 归慈善机构所有

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 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 )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注册登记地; 营业中心所在地; 管理中心所在地; 股东国籍国

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 19世纪; 18世纪; 17世纪; 13世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 有双重或者( )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相同; 无; 不同; 多重

( )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国家所有财产; 所有权的保护方法; 所有权的内容与行使; 所有权客体的范围

19世纪以前,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学者们从( )的观点对这一法律适用现象予以解释。: 动产有场所; 动产随人; 动产无场所; 动产附骨

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婚姻登记地法; 属人法; 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意思自治原则

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以婚姻缔结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 以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缔结地法为例外; 当事人本国法; 婚姻缔结地法

法人属人法通常适用于( )等事项。: 法人代表的权限; 法人的设立与解散; 法人的内部关系;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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