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企业管理培训资讯:哈尔滨香坊区2011护士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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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香坊区2011护士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来源:求学问校网     发表时间:2011-03-02     浏览 232

各医疗机构: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卫医发〔2011〕8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11年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

  (二)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

  (三)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如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生学历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能报名参加护士资格考试。

  二、报名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考生需自行在网上按要求传入照片并打印)一式二份(一份交考生用于考试确认,一份交卫生局留档备查);

  (二)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四)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五)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交原件的考生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存放地公章,无公章视为无效;

  (六)黑龙江省外学校毕业的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黑龙江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用于辨别学历真实性);

  (七)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供录取入学三联单复印件(盖有学校公章),如更改专业,必须提交经省教育厅同意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材料装订要求: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一起,3张照片背面写清单位及姓名,统一用曲别针别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左上角,原件单放,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中。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护士资格考试审查汇总表》文字版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电子版报送至邮箱wnmm8888@163.com.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3月12日。

  (二)香坊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3月7日-3月14日(周六、周日休息)。

  四、现场确认地点

  此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市考点办在各区、县(市)卫生局及各卫生学校设立现场确认点。各区、县(市)卫生局负责受理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考生以及人事档案存放地在本辖区的考生现场确认工作,各卫校负责受理本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工作。

  香坊区现场确认地点:香坊区卫生局医政科(香坊区花场街16号)。

  各单位报名考生需由单位统一带队进行现场确认。

  五、准考证打印

  自2011年5月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至时间为5月21日。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  5月21日  9:00—11:30
实践能力  14:00—16:30

  七、收费标准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 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为15元/每人,报考资格费每人每科50元(其中含代收费)。各现场确认点负责收取考生报名费及报考资格费。

  八、工作要求

  (一)哈尔滨市内申请参加2011年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市)或人事档案所在区、县(市)卫生局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今年全国报名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各现场确认点要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工作。

  (三)各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提交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信息内容不得有人工涂改,且必须与网上所填报内容相符,考生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确认签字,各现场确认点负责人在申请表上考点审查意见栏签字。报名审核工作中凡有违规、舞弊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必须告知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其违规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五)联系人:吴争艳

  联系电话:82910076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