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企业管理培训资讯:2013年司法考试刑诉法第一章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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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诉法第一章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来源:求学问校网     发表时间:2012-12-18     浏览 39

律规范之间的有机统一关系的形成,取决于它们赖以制定和实施时所遵循的相同的原则或准则。没有相同的制定或实施原理与准则,不同的行政法律规范就会杂乱无章,形成不了统一协调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同于一般的政治原则,也不同于行政法的局部原则,它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性

  行政法的制定与实施虽然要遵循许多的原理与准则,但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却只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原则或准则,不能是为一切统治工具或管理工具都共同遵循的一般政治原则或一般社会原则。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特殊性

  这就是说,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行政法这一独立法律部门所特有的原则,不是适用于一切统治工具或管理工具的原则,也不是适用于一切法律规范或一切法律部门的原则。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在行政法部门内部,行政法也要遵循许多不同层次的原则,有些原则只适用于调整某一行政领域的部分行政法律规范,有些原则则适用于调整所有行政领域的一切行政法律规范。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确定为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不仅符合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规律,也符合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依法行政的要求,能够涵盖行政的全过程,调整整个行政法律体系。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

  在我国,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主体的设立必须合法。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和行使行政职权,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为行政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或组织。

  (2)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法。一切行政行为都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无职权便无行政。行政主体拥有行政职权,是它进行行政管理的先决条件。

  (3)行政职权的行使应当合法。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是实现国家行政职能,实现对社会的管理的途径和手段。它既关系到国家权力的行使,又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护,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不仅是行政主体的一项权力,也是行政法对行政主体设定的一种义务或职责。

  (4)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行政主体必须合法行使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最基本内涵。

  应当指出的是,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行政过程,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都有约束力的原则。它所指的法,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既包括宪法,也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