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企业管理培训资讯:焦作市司法局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有关问题公告

武汉
当前位置:求学问校网首页>武汉资讯>武汉企业管理培训资讯

焦作市司法局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有关问题公告

来源:求学问校网     发表时间:2012-12-05     浏览 45

为做好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焦作考区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方式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

应试人员达到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2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自动生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2年12月17日至26日,到焦作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二、提交材料

除现场打印《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外,应试人员办理资格审核手续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准考证主、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副证印在一张上);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正反面同印在一张纸上)。符合放宽条件地区的考生还要求提供户口簿原件,必须是打印版,并编有户号、人号;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验证材料(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及复印件3份;

4、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及复印件2份。

(所有复印件为A4纸张)

三、注意事项

1、成绩单和照片由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提供。

2、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3、资格申请人信息有勘误的,本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手续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5、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申请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办公地址:人民路阳光大厦东楼A513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联系电话:3569882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